山西太原:扎实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升
连日来,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罗清宇深入杏花岭区新民东街11号院、迎泽区万科紫苑小区、清徐县南白石河流域,现场督导检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严格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工作要求,扛牢政治责任,务实整改举措,确保取得实效,扎实推动省城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升。
中央督察组进驻我省以来,太原市委、市政府认真落实督察进驻动员会部署要求,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力亲为、积极推动,及时批转反馈问题;全市各级各部门自觉接受督察,对反馈问题照单全收,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4月8日至4月23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太原市交办群众反映问题16批次400件。截至23日,已办结138件,阶段性办结8件,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新民东街11号院始建于上世纪50年代,基础设施陈旧,历史欠账较多。杏花岭区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该院环境问题后,第一时间核实,开展卫生清理,并督促物业公司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迎泽区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万科紫苑小区周边存在建筑垃圾等问题后,高度重视、立即核查,组织力量完成清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清徐县南白石河流域污染问题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罗清宇、张新伟牵头领办,第一时间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整改方案,全过程、全链条跟踪督办,全力推动问题整改。清徐县委、县政府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相关工作正按照有关要求有力有序推进。
罗清宇强调,中央环保督察是我们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提升的重要契机。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治”一体推进、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要求的实际举措,切实以高度政治责任感狠抓整改落实。要坚持立行立改。对督察组反馈的问题,以“不贰过”的态度逐项建立台账、细化实化举措、明确工作责任、倒排整改时限、对账销号清零,确保各类问题清仓见底。要深入自查自纠。坚持举一反三,开展全覆盖深入排查,找准问题症结,建立长效机制,严防同类型问题重复多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要务实工作作风。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遇到矛盾不绕,面对困难不躲,解决问题不拖。要拧紧责任链条。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市级领导认真落实包联督导制度,各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提升省城生态环境质量。